2011年1月30日 星期日

理由

繼續的理由?離開的理由?

和解的理由?生氣的理由?



很多時候理由並不是必須的,

我不需要一百項理由來愛你,

也可以不用任何理由討厭妳;



錯誤和傷害往往需要理由贖罪,

而盲目是理由的最佳靈感來源;



替他人編造理由的原因眾多,

有些出於愛與自願、或是情勢所逼、或是自我療藉,

當一再地替對方編織理由來舒緩傷害,

起先甘願的微笑只會在不實在的、言不由衷的理由之下超載。



理由是負擔,沒必要承受。



與其短暫的舒緩它,

不如早些面對『是他沒有放在心上』--來得大徹大悟好多了。



說穿了,理由的存在是給沒心的人用的。